台灣日治時期原住民最大規模的武裝抗日行動-霧社事件

大清帝國在日清甲午戰爭以後將台灣正式割讓給日本帝國的決定,在當時的台灣住民中引起了軒然大波。1895年5月25日,台灣官民眼看大清帝國的大勢已去,於是自行宣佈成立台灣民主國,並推舉巡撫唐景崧為台灣民主國總統並向當時的各國通告建國的主要宗旨。未料,日本軍隊在同年的5月29日於台灣北部基隆背後的澳底登陸,6月3日日軍攻陷基隆。於是台灣民主國政府的領袖,包括唐景崧和丘逢甲在內,先後都倉皇內渡逃亡至中國大陸。6月11日,辜顯榮代表台灣北部艋舺士紳親自迎接日本軍隊進入台北城。同年的6月下旬,先前擁護唐景崧和丘逢甲的餘眾又在台南擁立大將軍劉永福為台灣民主國第二任總統,台灣民主國雖和當時的日本軍隊發生許多規模不小的戰役。但是到了同年的10月下旬,劉永福竟然也選擇棄守台灣並內渡到中國大陸避難,日本軍隊於是順利的佔領台南,這個存活僅僅184天的台灣民主國的短命政權,至此在台灣歷史中劃下了句點。

後來台灣在長達半世紀的日本殖民統治期間,也曾經發生許多起武裝抗日的政治運動,這些抗日活動大抵上又發生在日本治理台灣的前20年期間。在這20多年的武裝抗日運動中,根據一般歷史學者的研究,大致上共可區分為三個階段,第一期是台灣民主國反抗日本軍隊接收的乙未戰爭;第二期則是緊接著台灣民主國抗日失敗之後的前期台灣抗日游擊戰,這段期間幾乎每年都會發生一些武裝抗日的行動,而最後一期武裝抗日的政治運動為自1907年的北埔事件開始算起,到1915年的西來庵事件為止,這段期間總共在台灣發生有13起的大小零星武裝抗日事件。但是,除了最後一次的西來庵事件規模較大以外,基本上抗日的規模及武力都很小,有的抗日行動甚至在事先就被日本殖民政府所發覺及捕獲,因此和過去台灣大規模的對日反抗活動不同。整體來說,在這段抗日期間(最後一期武裝抗日的政治運動)以後,台灣的反日運動開始被轉化成為維護傳統漢文化的非武力抗爭活動形式,不過在期間內仍然發生轟動全世界的霧社事件。

在台灣後期的抗日運動中,以發生於台中州能高郡霧社(今南投縣仁愛鄉境內)的霧社事件最為著名。1930年10月27日,在當地原住民大頭目莫那魯道的親自率領下,當時共有6個原住民部落約300多位族人發動對日本殖民統治的反抗,殺死當時在霧社小學舉行運動會的134名日本人(包括學生及婦孺)。霧社事件發生以後,台灣總督府主張對參與的台灣原住民採取武力報復及討伐。在此種武裝鎮壓的報復理念下,台灣總督府於是展開近兩個月的軍事武力討伐,主要的報復對象以台灣原住民泰雅族(賽德克族)為主,最後導致當時參與反抗行動的300多名台灣原住民非戰死即自盡,其家人或族人也多以上吊或跳崖結束生命,台灣歷史稱為霧社事件。霧社事件最後不但令台灣總督府多位高級官員下台,也成為台灣日治時期最直接且最激烈的一段大規模武裝抗日行動。


霧社事件起因為日本人長期對台灣原住民的壓榨所致

日治時期的霧社地方,屬於台灣原住民泰雅族(賽德克人)共有12社的原住民同胞中,其中又以瑪黑步(Marhebo)、勃阿倫(Balun)、合可(Hogo)、羅得福(Loutoff)、太羅萬(Taloman)、束庫(Suku)等6社為中心,並由當時擔任瑪里多社酋長的莫那魯道(Monar-Dao)所領導。1930年(日本昭和5年)10月27日爆發轟動世界的「霧社事件」,起因為日本人長期對台灣原住民的種種壓榨所致。台灣原住民經年累月的被當地的日本警察或隘勇所壓迫剝削,包括強制勞役、遲發工錢及日本警察誘姦山地婦女而後再把其遺棄等事實為「霧社事件」抗日的主要導火線。

莫那魯道當時率領台灣原住民泰雅族各部落300餘人,在當天早晨群起對日本殖民統治者起義。並且分隊襲擊霧社附近的日本警察分駐所13處。同時進襲霧杜的日本警察分室、學校、郵政局、日本人官舍等目標。砍殺了各地日本警察及霧杜公學校舉行秋季運動會的日本人136名(包括其中有2人是著日人服裝的台灣人,顯然是遭到原住民誤殺),又殺傷了日本人215人。台灣原住民泰雅族(賽德克人)在霧社起義後即迅速的切斷當地通往外地的電話線,又派一隊進攻至眉溪。隨後台灣原住民泰雅族(賽德克人)起義軍佔領霧杜3天,獲取武器彈藥後才退入馬赫坡溪上游的馬赫坡大岩窟與後續支援的日本軍隊展開抗戰。當時擔任日本警察的賽德克族人花岡一郎,選擇全家自殺沒有參加「霧社事件」的起事。日本殖民政府當時採取「以夷制夷」的方式,驅使其他原住民擔任「霧社事件」第一線的鎮壓武裝部隊。

「霧社事件」爆發後,震驚日本人,日本殖民政府立即進行後續相關的報復性軍事行動。並下令緊急調派台灣各地的警察隊與軍隊進攻霧社。當時除了派遣駐地位於屏東的第八飛行連隊的飛機,到霧社山區實施偵察和威嚇飛行之外,並調派當時台中州、台南州、台北州、花蓮港廳的駐軍往埔里、霧社前進,進攻發起「霧社事件」的台灣原住民泰雅族(賽德克人)。此時,發起「霧社事件」的抗日6部落台灣原住民泰雅族人在退回各部落後,分成「塔洛灣」及「馬赫坡」二條戰線。塔洛灣戰線由荷歌社頭目「塔達歐·諾干」率領,馬赫坡戰線由「莫那魯道」負責率領。1930年10月31日與日本軍警部隊對決後,除馬赫坡社外其他部落都被日本軍警部隊佔領。原先抗日的主力於是退到馬赫坡社,其餘散在各溪谷。同年11月2曰馬赫坡社被日本軍警佔領後,起事的台灣原住民泰雅族人完全退入山中,大部份退至馬赫坡和塔羅灣兩溪谷,並利用當地懸崖絕壁的有利地勢與日本軍警繼續作戰。

1930年11月5日,日軍台南大隊在馬赫坡社東南方高地附近,遭到台灣原住民泰雅族人的攻擊,死傷慘重。日本殖民政府於是增派日軍部隊配備機關槍及飛機,並以飛機投擲違反國際公約的「糜爛性毒氣彈」(路易斯毒氣彈),對躲藏在密林中的抗日台灣原住民進行攻擊。在糧食和彈藥皆有限的情況下,抗日的台灣原住民泰雅族人只能退守至馬赫坡岩窟,唯一的選擇不是戰死就是在巨木下自縊。最後莫那魯道眼見大勢已去,於是當場持槍自殺。而在內山巖窟的兒子塔達歐‧莫那不接受日軍的招降,與被迫前來招降的妹妹訣別後自盡。

根據「霧社事件」結束後的相關數據統計:當時遭到日軍攻擊致死者有364名,自殺者有225人,被拘禁者265名,另外大約有500名原住民投降。日本殖民政府出動包含台灣軍司令部、守備隊司令部、台北步兵第一聯隊等日本制式軍隊,約1,194名,另外還有出動1,306名日本警察部隊。根據事後日方的戰報顯示,在「霧社事件」中日本軍警共戰死28名、受傷26名,協助日軍的原住民戰死22名、受傷19名。在進行了為期40餘天的大小戰鬥後,「霧社事件」才算正式的結束。「霧社事件」基本上,台灣原住民與日本人均有不當的情事,只是霧社為台灣原住民泰雅族人的固有生活空間,日本人既為外來統治者,難脫其究。「霧社事件」發生後,當時的台灣總督石塚英藏及總務長官人見次郎遭到日本內閣的撤換,石井保警局長和台中州知事水越幸一也被迫去職以示負責。

「霧社事件」後,日本殖民政府開始大力推行「皇民化政策」,以加速台灣原住民的同化,其中最明顯的例子,即是將「生番」等先前對台灣原住民較不尊重的稱呼改為「高砂族」的稱呼,希望藉此挽回台灣原住民族對日本殖民政府的信任,以防止「霧社事件」的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在此同時,日本殖民政府也開始推行強迫台灣原住民移往台灣平地的政策,並且更為徹底地執行。而原先「霧社事件」六社所遺留下來的台灣原住民部落,則由日本人分配給協助日警鎮壓「霧社事件」有功的「我方番」,即「道澤」群與「托魯閣」群。其中「托魯閣」佔有「馬海濮社」(大約今日的「廬山溫泉」區域範圍)、「波阿倫社」(今日的「廬山」部落附近地區),「道澤」佔有「荷哥社」,即後來的「櫻社」(今日的「春陽」附近地區)。


綜合參考資料:日治時期的台灣古蹟物語 / 維基百科 / 日治時期台灣名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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